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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居民生活用电暂不调价
时间:2011-12-02 09:55:52 作者:大优惠网 点击:1677次

  昨天早晨一睁眼,“全国销售电价涨了3分钱”。电价真的“Hold”不住了吗?烟台居民生活用电成本会否增长?一时间,电价成为街谈巷议的新话题。

  昨天上午,作为一位普通用电市民,记者带着这些热点问题,采访了我市供电部门,得到的答复是:烟台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。

  销售电价平均每度涨2.84分

  居民生活用电暂不调价

  电和煤,就像一对“欢喜冤家”。这次电价的调整,很大程度源自煤炭涨价的刺激。引用官方的说法是:为适当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,保障电力供应,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,促进节能减排,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。

  此番,烟台市执行山东省新的电价调整政策,该政策是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》和山东省物价局《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》制定的,主要内容有:

  统调燃煤机组及地方公用机组上网电价自2011年12月1日起提高2.5分/千瓦时;

  对部分脱硝改造机组试行脱硝电价,加价标准为0.8分/千瓦时;

  除居民、农业生产用电外,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附加提高0.4分/千瓦时;

  销售电价自2011年12月1日起平均提高2.84分/千瓦时,其中:大工业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提高3.78分/千瓦时;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提高3.38分/千瓦时;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提高5.78分/千瓦时;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。

  “本次电价调整金额全部用于解决发电环节问题。”烟台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说,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,有利于缓解因煤炭价格上涨造成的发电企业经营困难的局面,理顺当前的煤、电价格关系,缓解煤电价格矛盾。

  另外,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比大工业用电价格多提高2分/千瓦时,适当减少电价中的交叉补贴,有利于优化销售电价结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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